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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9-27 信息编辑:沐川县司法局 字体:【

沐川县司法局

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沐川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

(一)承担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监督指导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六)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协调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的具体工作;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开展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选、资格审查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全县城乡法律服务资源。监督指导律师、公证、仲裁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九)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持续深化法治宣传

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充分利用“3.8”“3.15” “12.4”等重要时间节点,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法治春联进万家、妇女维权周法治宣传进社区、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宣传进社区、宪法宣传周等法治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万余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11场次,发送普法手机短信1.1万余条,为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夯实法治基础。

2. 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一是制发了2021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二是加强调查研究,起草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全县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沐川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初稿,待市上文件出台后予完善后印发实施;三是协调召开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会,总结了2020年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工作督查1次;四是完成政府购买法律顾问采购工作,乐山佛都、明炬、升力3家律师事务所分别中选县政府办、县政府29个部门、13个乡镇法律服务包,推进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落实;五是组织对依法治县工作开展督查1次,按照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完成对乡镇、部门的依法治县工作考核打分。六是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36次,审查政府及部门各类文件175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64份,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118份,出具合同审查意见118份,涉及标的额2.4亿元;参与茨竹乡张坝河道清淤、黄丹罗岩村以林换路、地旺公司国有土地协议收储、伍和驾校违法占地、供销社破产等重点遗留问题的处理并提出合法性意见。七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一期80余人,加强执法证管理,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旧证信息导入新系统工作,导入新系统343人,已颁发行政执法证214人;组织检查了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督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审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办结6件,维持3件,撤销2件,责令履行1件;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应诉案件5件(胜诉2件、达成和解协议撤诉1件、2件正在办理中)、民事案件2件(胜诉1件、达成和解协议撤诉1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全县行政诉讼案件21件,已审结17件,胜诉16件,败诉率5.88%,行政诉讼败诉率大幅下降。

3. 强化法治保障,助力平安沐川建设

一是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全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3人,解矫83人,执行地变更转出6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94件,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矫正对象18人次,给予训戒10人次、警告8人次,提请收监2人,最大限度地预防因脱管漏管致重新犯罪。协调推动成立了沐川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了沐川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协调恢复设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联合县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2次,对发现的问题已督促按要求完成整改。二是积极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全年共接收监狱刑释人员88人、社区解矫人员83人,目前累计在册安置帮教人员总数711(刑释434人、解矫277),对帮教人员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建立帮教小组,落实帮教责任,尽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年完成136个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目前已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4个(乡镇13个,县监管中心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51个,实现全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四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协调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全县共有各类调解组织174个,人民调解员1359名;组织开展以司法所所长为主的人民调解骨干培训3次;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982件,调解成功973件,调解成功率99%,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85次,预防纠纷激化150件。成功调处化解了赵某民间借贷纠纷、黄某与李某的情感纠纷等一批极易激化的重大信访和民转刑案件,1名司法所长被市政法委和市妇联评为最美调解员。五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紧扣司法行政职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宣传、线索摸排、特殊人群监管教育等工作,全年在司法行政领域未发现黑恶案件。

4. 强化监督指导,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是加强对法律服务部门和人员的监督指导。开展公证律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投诉2件,督促指导各法律服务部门建立完善42项制度。全年各法律服务部门共受理各类法律服务案件677件,组织律师参与法治讲座10场次,直接受教育群众900人次。二是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9件,其中民事案件94件,刑事案件45件,提供法律咨询1505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44.4万元,其中为农民工挽回损失70.31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组织对桃园山居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天下学府等6个在建工程项开展劳动用工合同普查与企业法治体检,抽查农民工合同500余份,重点检查了在建工程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工资专户开户情况并提出了改进完善的建议。

二、机构设置

沐川县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为沐川县法律援助中心

纳入沐川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沐川县司法局机关、沐川县法律援助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708.30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3.92万元,下降15.9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经费收入及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635.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5.30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62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07万元,占78.51%;项目支出133.58万元,占21.4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8.3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1.08万元,下降15.6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经费收入及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7.38万元,下降8.4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厉行节约。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516.40万元,占83.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5万元,占8.55%;卫生健康支出11.75万元,占1.90%;住房保障支出40.35万元,占6.5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21.65万元完成预算87.70%。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82.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68.00万元,完成预算44.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结转至下年待付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支出决算为12.38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9.45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21.35万元,完成预算92.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上级下达法律援助经费结转至下年待付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决算为22.40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8.15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4.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11.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4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8.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1.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37.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预算84.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23.52万元,下降89.81%。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且2021年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7万元。主要用于到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参加省市业务培训及相关会议和县局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县、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工作及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参加公益性活动,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业务和督促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扶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暂无公务接待支出,厉行节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八项精神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0万元,比2020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司法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局在2021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政府法律顾问经费、依法普法宣传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3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对项目进行绩效监控年中对预算项目进行了调整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XX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 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律师管理和法律顾问的相关支出。

8.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9.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沐川县司法局

20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沐川县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范围包括:沐川县司法局机关和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沐川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机构职能

 沐川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

1. 承担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 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3. 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4.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监督指导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5.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6. 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协调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的具体工作;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开展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选、资格审查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 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全县城乡法律服务资源。监督指导律师、公证、仲裁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 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9. 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1.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沐川县司法局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包含在职人员24个,分别为行政人员23人(编制人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编制人员2人),年末其他人员数7个。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司法局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79.18万元,2021年调整预算收入635.30万元,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调整增加收入256.12万元

1. 年初预算收入。根据《沐川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沐财发〔202117号)文件,县财政局下达我单位年初预算收入379.18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收入340.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0.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19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收入38.78万元,其中:运转事务类项目34.78万元,政务专项类4.00万元。

2. 年中调整预算收入。2021年调整预算收入635.30万元,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调整增加收入256.12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调整。因政策性调资、人员变动、发放2021年度综合目标奖等共调整工资福利支出147.67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调整108.45万元。

3. 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上年结转73.00万元,年末结转86.6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 基本支出预算使用情况

2021年县司法局保障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运转各项支出共488.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系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项目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县司法局项目预算支出133.58万元,均为公共安全(司法)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8.00万元(均为上级下达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普法宣传12.38万元(均为县本级预算依法普法工作经费);律师管理9.45万元(2021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经费);公共法律服务21.35万元(上级下达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法律援助>2021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法律援助>);社区矫正22.40万元(均为县本级预算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 预算编制

按照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2021年初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部门各单位人员、车辆等编制数与实有数,保证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正确性。对项目经费预算做到细化管理,分列项目资金支出明细科目和金额,明确项目绩效,按照两上两下原则及时上报财政审核,按要求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2. 决算编制

为真实、准确反应单位2021年度财务收入支出情况,按照县财政编制决算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了部门2021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及相关报告撰写。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财务报表支出情况分别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编制部门决算,决算收入、支出口径与财政数据核对无误,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及报告

3. 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2021支出全部在年度预算资金中按计划安排,无超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用经费按月申报,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情况经单位和县财政对接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和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运转类经费实行授权支付。每笔支出均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

(二)项目预算管理。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局在2021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政府法律顾问经费、依法普法宣传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3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对项目进行绩效监控年中对预算项目进行了调整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数

(万元)

年中调整预算

(万元)

执行数

(万元)

完成率

%

1

政府法律顾问经费

4.00

+40

9.45

21.48

2

依法普法宣传经费

12.38

-

12.38

100

3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22.40

-

22.40

100

2. 项目效果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政水平中的积极作用,完善了各部门、乡镇(含所有村、社区)的法律方面的短板,切实提高了我县法律服务的质量持续深化了法治宣传,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各类法治活动,解答各类法律咨询举办各类法治讲座建设法治政府夯实法治基础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最大限度地预防因脱管漏管致重新犯罪强化法治保障,助力平安沐川建设保驾护航。

(二)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整体自评按实评价,在自评中认真总结经验和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为来年工作做的更好打好基础,为财政部门和上级部门安排项目资金提供参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本部门全面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县法治政府和平安沐川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群众满意度极高,整体评价自评得分100分。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无。

 附件2

沐川县司法局

202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自评)

 

一、项目概况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经费:通过购买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体、外部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县委机关(部门)的法律服务从本单位法治工作机构和其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公职人员中择优选任内部法律顾问;县政府、政府序列部门和乡镇的法律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法律咨询服务的方式

依法普法宣传经费:通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解答各类法律咨询,举办各类法治讲座,持续深化法治宣传,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建设法治政府夯实法治基础。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通过开展社区矫正,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最大限度地预防因脱管漏管致重新犯罪,强化法治保障,为助力平安沐川建设保驾护航。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经费年初财政批复预算4万元。经县司法局向县政府请示(沐司〔20214号)后,根据县政府批示单(收文〔2021〕第697号)精神,同意单独追加全县2021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经费指标40万元(其中:县政府专项法律服务7万元,29个县政府部门法律咨询服务23万元,13个乡镇法律咨询服务10万元),并按政府采购程序实行采购。

2021年依法普法宣传经费年初财政批复预算12.38万元,中途无追加。

2021年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年初财政批复预算22.40万元,中途无追加。

(二)项目绩效目标

法律顾问咨询服务的服务范围及内容包括:

为服务对象拟合作经济项目、投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谈判、提供书面法律论证意见、草拟、修改合同(协议);参与处理向服务对象提出行政复议(赔偿)申请的案件;服务对象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时,协助进行答复、举证等;代理服务对象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或者仲裁案件至结案(指相应法律文书已生效);为服务对象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为服务对象拟定的规范性文件、内部规章制度、重大措施、重大事项决策(如社会管理服务、经济等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参与服务对象的涉诉、信访、应急处置案件的研究讨论,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为服务对象拟订的重大合同进行审查,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见和建议;应服务对象要求出席有关会议(有的会议在非工作时间召开),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应服务对象要求,开展法律培训或法制宣传。完成服务对象提出的其他合理工作任务。

通过县司法局统筹全县法律顾问咨询服务使用管理,县财政局统筹全县法律顾问咨询服务经费保障管理,实现为县政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29个县政府部门(含部门下属单位)13个乡镇(含所有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切实解决目前各单位各自购买法律服务带来的资金分散、服务质量不高、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带动本地律师行业总体能力水平的提升强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通过依法普法宣传,举办法治宣传活动5场以上,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万份以上,举办法治讲座10场以上,发送普法手机短信1万条以上,解答法律咨询2000次以上,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法治保障,为建设法治政府夯实法治基础。

通过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完成社会调查评估80件以上,解矫社区矫正对象50人以上,最大限度地预防因脱管漏管致重新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安全利益,为助力平安沐川建设保驾护航。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经费年初预算批复4万元,中途单独追加指标40万元2021年申请资金计划13.45万元,实际批复13.45万元,资金计划到位率100%

依法普法宣传经费年初预算批复12.38万元,中途无追加指标。2021年申请资金计划12.38万元,实际批复12.38万元,资金计划到位率100%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批复22.40万元,中途无追加指标。2021年申请资金计划22.40万元,实际批复22.4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截至2021年末,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经费资金计划批复13.45万元,实际支出9.45万元,是因为:2021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经费合计31.5万元,其中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17.5万元,四川佛都律师事务所6万元,四川升力律师事务所8万元。按照合同约定,2021年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实际支出9.45万元。

截至2021年末,依法普法宣传经费资金计划批复12.38万元,实际支付12.38万元。

截至2021年末,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资金计划批复22.40万元,实际支付22.40万元。

所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经费资金支付率未达100%的原因是:2021年末将对提供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3家律师事务所进行考核,2021年只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剩余经费将在2022年预算资金中解决。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1年项目经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1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经费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并予以公示,其中县委机关(部门)的法律服务从本部门法治工作机构和其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公职人员中择优选任内部法律顾问;县政府、29个政府序列部门和乡镇的法律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涉及13个乡镇,包括沐溪镇人民政府、永福镇人民政府、富新镇人民政府、大楠镇人民政府、箭板镇人民政府、底堡乡人民政府、武圣乡人民政府、利店镇人民政府、舟坝镇人民政府、高笋乡人民政府、茨竹乡人民政府、杨村乡人民政府、黄丹镇人民政府。

依法普法宣传经费和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为政务运转类项目,不涉及招投标等实施流程。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政府法律服务经费2021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依法依规完成政府购买程序,乐山佛都、明炬、升力3家律师事务所分别中选县政府办、县政府29个部门、13个乡镇法律服务包,为服务单位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66次,出具书面审查意见12次,提出法律风险防范意见33条。

依法普法工作经费: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充分利用“3.8”“3.15” “12.4”等重要时间节点,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法治春联进万家、妇女维权周法治宣传进社区、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宣传进社区、宪法宣传周等法治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万余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11场次,发送普法手机短信1.1万余条,保障了群众利益,为建设法治政府夯实法治基础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全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3人,解矫83人,执行地变更转出6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94件,通过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矫正对象18人次,给予训戒10人次、警告8人次,提请收监2人,最大限度地预防因脱管漏管致重新犯罪,为平安沐川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1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政水平中的积极作用,完善了各部门、乡镇(含所有村、社区)的法律方面的短板,切实提高了我县法律服务的质量。

通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解答各类法律咨询,举办各类法治讲座,持续深化法治宣传,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建设法治政府夯实法治基础。

通过开展社区矫正,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最大限度地预防因脱管漏管致重新犯罪,强化法治保障,为助力平安沐川建设保驾护航。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虽然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录选聘了3个律师事务所分别作3个层次的法律顾问,但在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和对各个部门、乡镇工作的指导上还有待加强。

依法普法宣传工作形式还不够多样化,不够接地气。

(二)相关建议

为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咨询服务的作用,县司法局要进一步加强与3个律师事务所的沟通及工作要求对接,建立更加完善的考评机制,发挥自身行业部门的审查、协调作用;各接受法律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行为规范、工作日志、工作台账和工作评价机制,每半年对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书面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县司法局备案,该考评结果将作为对法律服务单位综合考核和支付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以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同时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更朴实接地气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法治知识,真正做到全民普法。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沐川县司法局2021年决算公开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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