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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沐川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4-03-27 信息编辑:政法委 字体:【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政法委职能简介。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处理全县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完成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政法委2024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维稳安保工作,加强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围绕“一核一副四极”战略布局和“竹、茶、芋”三大产业,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创新“政法+”社会治理模式,推进执法司法理念提优,制度政策供给提效,执法办案效果提质,公共法治服务提能,着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加强政法干警政法轮训和业务培训,健全完善从优待警政策,推进政法队伍建设,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沐川和法治沐川,奋力谱写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沐川篇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政法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序号预算单位名称

1中国共产党沐川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政法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515.1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5.3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网格员工资、补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司法救助)及工作经费压减。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政法委2024年收入预算515.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0万元,占0.3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3.35万元,占99.65%。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政法委2024年支出预算51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54万元,占55.04%;项目支出231.61万元,占44.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15.1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5.3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网格员工资、补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司法救助)及单位工作经费压减。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3.3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8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7.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政法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3.3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28.1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减少网格员工资、补贴,二是按要求缩减单位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5.48万元,占比86.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9万元,占比6.17%;卫生健康支出12.00万元,占比2.34%:住房保障支出24.18万元,占比4.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43.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31.56万元,政法专网、网格化服务运行、雪亮工程租赁、精神病人以奖代补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0.3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办公、水电、邮电等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8.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7.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3.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1.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4.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3.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9.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用经费33.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来沐检查工作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50%。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较低。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保密车),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保密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矛盾纠纷预防排查,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9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政法委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政法委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政法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229.8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7.0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202.81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1-1.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1-2.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8.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政法委).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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