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四川省沐川县住建局部门决算
2020年度
四川省沐川县住建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2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7
第四部分 附件………………………………………………………………………30
附件1……………………………………………………………………………30
附件2……………………………………………………………………………35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规定并指导实施和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相关指标统计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配套费等规费收取。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项目产业工人工资管理。负责本行业违法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4)负责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质量。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建筑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负责推广实施绿色建筑。
(6)负责管理建筑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和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
(7)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学会以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维稳工作。
(8)负责城镇建设管理。指导城镇道路、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承办住建重大项目的实施。
(9)负责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物业管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有关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10)负责县城区市政园林设施(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亮化、园林绿化、公园广场、雕像等)监管工作。
(11)承担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责。负责县城区公共地段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负责县城区所辖公厕的管理,负责县城区街道冲洗和降尘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防空袭各种保障计划、方案,检查、指导城市防空抗毁能力各项措施落实。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4)负责本行业监管和执法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2020年县住建局共承担8个重点项目建设和4个“挂图作战”项目,通过组建工作专班,形成由局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别牵头、相关股室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统筹进入专班,一级抓一级、全局一盘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完成建筑业产值6亿元和房地产业销售面积14.5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投资4.9亿、房地产城镇从业人员劳动报酬0.03亿元的市下达目标任务。三是完成民生实事3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2、稳定推进行业管理。一是强化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件,预售许可面积7.68万平方米;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完成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多种形式催缴公租房租金92.48万元;大力开展物业检查,对全县物管小区开展大检查78次。二是有序推进建筑业管理。审核办理施工许可证25件、施工图审查28件、建设工程费率测定备案17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30件、指导完成抗震设防专项审查2项,完成消防设计审查2项,消防验收10项。规范建筑市场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完善沐川县建设工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三是抓好燃气行业监管。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全面建立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制度。四是抓实建筑安全监管。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管行业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执法检查工作,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2020年建筑施工零事故。
3、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抗洪工作。一是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和部门职责,常态化开展物业小区、在建工地、县城区垃圾转运等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全年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10余次,全年累计开展物业小区专项检查80余次,全覆盖开展在建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在县城公共区域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桶48个,定期对公厕、果皮箱进行消杀。二是切实做好防汛抢险工作,制定了防汛应急响应工作预案,通过汛前隐患排查、汛中值守巡查、汛后及时恢复,全面保障了城市安全度汛。“8·18”特大暴雨后,按县上安排组织100名环卫工人奔赴犍为县城开展抗洪救灾工作,沐川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党支部被乐山市委评为“乐山市防汛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
4、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完成脱贫攻坚收官,按照“三落实、四不摘”工作要求,制定并印发《关于落实“摘帽不摘帮扶”要求切实加强帮扶工作的通知》和《2020年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计划》,选派61名帮扶干部帮扶沐溪镇5个村217户贫困户和联系2085户非贫困户,派驻舟坝镇前进村驻村工作队员1名,通过全体帮扶干部的努力,顺利通过各级抽查和国家普查,全面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同时,切实履行业部门工作职责,全年实施危房改造新建242户、房屋维修加固393户,实施灾后重建24户、灾后加固48户,完成8740户贫困户和4440户其它三类对象现有住房的全覆盖鉴定工作,实现了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5、切实履行环保工作职责。坚持“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环保工作职责,切实开展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0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环保工作10余次。
6、加大美丽宜居县城建设。一是持续做好县城区清扫保洁。加大县城区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力度,确保县城区常态化干净整洁并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全年累计清运县城生活垃圾1.87万吨。二是加大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及时对县城区沥混路面、井盖、路灯等市政设施进行维修维护,确保市政设施完好;完成大岩头隧道口风貌改造、春节亮化工程、大楠压缩站建设等重点市政项目工程建设,进一步夯实市政设施基础。三是精细化管护城区园林绿化。常态化做好城区60万平方米园林绿化日常精细化管护,并及时更换补植鲜花,塑造县城区“四季有花、节点出彩”的良好城市形象;完成长度达10公里的快速通道翠竹大道绿化提升项目,打造生态绿色竹林风景线;完成金王寺大坝绿化提升工程,打造提升休闲游玩景点。四是持续深化城市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工作。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的原则,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城区占道经营、噪音扰民、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排乱倒、乱设广告牌、污染路面、秸秆禁烧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常态化整治。今年以来,共清理规范跨门槛占道经营、游摊占道2050余起,暂扣违规占道物品1250余件,行政处罚35起;制止、清理流动商业宣传60起;清理破损店招、横幅50余幅,清除野广告23451余个;规范各类乱停乱放车辆1277余起;处理路面污染116起,规范建筑工地冲洗设备6起,规范渣土及车辆运输107起,整治货车不按规定密闭运输102起;加大对新区湿地公园露天烧烤、焚烧秸秆等行为的巡查,有效制止了58起禁烧行为。
7、着力优化人居环境。一是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个乡镇49个行政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工作,投资230余万元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130个、购置农户垃圾收集桶2万余个。二是常态化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线”沿线环境治理、农村公厕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督查重点,并将督查情况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2020年开展督查8次,印发督查通报8期,整改督查问题400余个,有效地促进了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落实。三是常态化开展河长制工作。成立河长制工作巡查小组,落实工作责任,每月常态化开展沐溪河河长制巡查工作,并每月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县河长办,确保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四是扎实抓好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和公厕建设。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13个乡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2座城乡公厕新改建等项目建设。
8、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务公开制度,坚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全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绿色明珠网”公开党务政务信息63条、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53条,采用13条。二是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2020年先后8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听取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今年每季度我局政治生态动态监测预警情况均为好。三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年共专题研究4次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四是制定《人防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实施方案》,并与县纪委监委交通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发布《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主动说清问题的公告》,公布了主动说清电话和举报电话,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为推动全县人防系统和建筑业进一步转变政风行风,更好服务全县人民防空事业和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环境卫生管理所
5、市政园林绿化所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15545.04万元,支出25190.81万元。
2019年度收入17767.52万元,支出23800.09万元。
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2222.48万元,下降13%。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2019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已完成,2020年无相关预算资金。
与2019年相比,支出增加1390.69万元,增长6%,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应返还项目支出。主要是马鞍山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资本金、2019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项目)、政府购房补贴、川财投〔2019〕38号2019年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项目专项资金、银火山庄土地出让金、2019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2016至2017年度污水处理费)、2018年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等相关项目的上年应返还资金及往年应返还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554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94.72万元,占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0.32万元,占25%。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519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10万元,占7%;项目支出23491.71万元,占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15545.04万元,支出25190.81万元。
2019年度收入17767.52万元,支出23800.09万元。
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2222.48万元,下降13%。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2019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已完成,2020年无相关预算资金。
与2019年相比,支出增加1390.69万元,增长6%,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应返还项目支出。主要是马鞍山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资本金、2019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项目)、政府购房补贴、川财投〔2019〕38号2019年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项目专项资金、银火山庄土地出让金、2019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2016至2017年度污水处理费)、2018年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等相关项目的上年应返还资金及往年应返还资金。
(注: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48.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28.26万元,下降11%。主要变动原因是相关项目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48.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6.35万元,占2.1%;卫生健康(类)支出35.84万元,占0.2%;住房保障(类)支出5417万元,占26.9%;节能环保(类)支出65.95万元,占0.3%;城乡社区(类)支出14181.16万元,占70.4%;农林水(类)支出31.85万元,占0.2%。(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148.15万元,完成预算6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支出决算为416.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为35.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 节能环保类(类):支出决算为65.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类) :支出决算为14181.16万元,完成预算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未付。
5. 农林水(类):支出决算为31.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 住房保障(类):支出决算为5417万元,完成预算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保障部分资金未支付。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9.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0.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58.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8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相关业务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进行公车购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特种用车(人防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2.05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之后,部门增加相关接待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脱贫攻坚住房核验工作、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检查工作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3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042.6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89万元,比2019年增加26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2020年相比2019年人均公用经费增加0.2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1.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44.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住建局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5辆垃圾车、1辆洗扫车、3辆洒水车、1辆高空车,主要用于日常城区环卫工作,乡镇垃圾填埋场工作及市政施工。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1个项目(住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垃圾处理厂运行费用、城市污水处理运行费、垃圾处理厂运行费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运营服务费、公租房维修维护费、市政维护费、政府购房补贴、节能改造款、路灯亮化全年费用、金川棚改代建管理费、信息员报酬及奖励金)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方面在厉行节俭的原则上更好地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无相关违规记录。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方面在厉行节俭的原则上更好地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无相关违规记录。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住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垃圾处理厂运行费用”、“城市污水处理运行费”、“住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等1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政府购房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0万元,执行数为499.196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沐川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每年兑现购房补贴金额和户数较少,购房补贴户投诉较多。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每年增加兑现购房补贴的金额和户数。
(2)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运营服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挪用商品房预售款带来的风险,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路灯、亮化全年费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0万元,执行数为177.25万元,完成预算的71%。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县城区内所有市政路灯及亮化设施正常照明,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城区部分支路照明和亮度偏低,行道树枝叶茂盛,遮挡了路灯照明。二是老城区部分路灯陈旧。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将老城区部分较为陈旧的路灯进行全面更换升级,提升我县城市整体形象。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沐川县住建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政府购房补贴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运营服务费项目等开展了绩效评价,相关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环境卫生管理所
5.市政园林绿化所
(二)机构职能。
参考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三)人员概况。
截至12月底,单位实有人数91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人,非参公事业人员6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1554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94.72万元,占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0.32万元,占2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2519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10万元,占7%;项目支出23491.71万元,占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表 |
||||||
单位名称 |
住建局 |
|||||
主要任务 |
主要内容 |
金额(万元) |
||||
部门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的各项事业发展 |
3533.48 |
|||||
严格执法、规范管理,落实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防治质量事故发生。 |
1137.23 |
|||||
负责市政规划与设计、市政工程建设、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绿化设计、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 |
8489.41 |
|||||
深化城市“五乱”治理。精细化管理城区环境卫生、加强广告店招管理、规范工地管理、加强占到经营整治、加强乱停乱放治理。 |
389.88 |
|||||
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定点及维护,负责城区街道及河道、公园广场、公厕的日常清扫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
6223.81 |
|||||
发放租赁住房补贴,逐步改善小区内部公共配套设施,做好公租房租金收取工作 |
5417 |
|||||
金额 |
25190.81 |
|||||
总体目标 |
按时完成工程项目前期勘察设计;完成城市污水处理,提升城市环境目标;完成城市垃圾处理;完成棚户区改造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
100% |
|||
城市总规修编涉及社区、乡镇个数 |
各三个 |
|||||
污水处理规模 |
0.5万吨/日 |
|||||
垃圾处理规模 |
50吨/天 |
|||||
马鞍山棚改完成户数 |
1221户 |
|||||
质量指标 |
设计评审合格 |
合格 |
||||
工作覆盖率 |
100% |
|||||
完成城市垃圾处理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工程前期勘察设计等工作 |
实时 |
||||
总规修编完成时间 |
12月之前 |
|||||
污水处理运行费用支付时间 |
每月支付,一年12次 |
|||||
成本指标 |
合同约定价格 |
完成 |
||||
运行费用 |
60万元/月 |
|||||
垃圾运行费标准 |
31.75万元/月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指导城市经济发展 |
有效 |
|||
社会效益 |
提升城市形象 |
显著 |
||||
规划城区建设 |
良好 |
|||||
生态效益 |
提升城市绿化率 |
95% |
||||
控制耕地红线、蓝线 |
优秀 |
|||||
集中处理垃圾,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
优良 |
|||||
可持续影响 |
持续影响期间 |
常年 |
||||
满意度 |
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9% |
住建局绩效目标主要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从整体支出情况来看,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方面在厉行节俭的原则上更好地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无相关违规记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运用由绩效评价项目组设计并经县财政局确认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沐川县住建局2020年整体绩效管理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98分。根据相关规定,其绩效评级为“优”。保障了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总体实施效果较佳。
(二)存在问题。
从绩效指标分析、问卷调查以及访谈中,发现在投入管理、项目管理和项目产出等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不完善
根据县财政局要求,各预算责任部门申报项目需填制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应明确、细化、可衡量、可操作。我单位在各项经费中,绩效目标管理存在申报不完整、绩效目标的细化、准确性不够等问题。具体表现在填报长期目标、数量,成本指标内容及指标值未细化分解、社会效益指标难以衡量、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未具体化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完善。
2、项目管理制度及档案管理有待完善
本项目未开展自查自纠报告,归档工作稍有欠缺。
(三)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从提高绩效和管理水平的角度,评价建议如下:
1、提升绩效目标申报质量
提升每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质量,在保障完整性的同时,细化分解各类指标,使其明确、合理、可衡量,为项目审核、监控、后期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提供参考依据。
2、提高项目制度和归档管理效率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另外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交接时应注重交接过程归档工作,相应资料应专案保存。
附件2
沐川县财政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及决策依据
(一)项目批复论证过程
根据沐委办发〔2012〕17号、沐住建发〔2012〕7号、沐委发〔2014〕3号、沐组发〔2014〕1号、沐府办函[2015]2号、沐府办函[2015]38号等文件,沐川县2020年度安排县级财政预算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购房补贴项目,全年共支出499.1965万元,261套。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手续
2020年度购房补贴项目年初资金申报与实际批复手续及资料完备,过程未进行过预算调整。
(三)项目绩效目标
1、产出目标。沐川规划区范围内的符合购房补贴政策条件的申请购房补贴。
2、效益目标。为促进沐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四)项目资金申报条件和程序是否与规定相符。
2020年度购房补贴项目资金申报条件和程序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经项目主管部门预算报财政局及县政府批准,项目资金申报条件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相符。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年初由县住建局编制购房补贴费预算并报上级批准,资金计划完整全面,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度购房补贴项目安排县级财政预算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购房补贴,全年共支出499.1965万元,年末结余0.8035万元退回县财政局。
(二)综合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情况。2020年度购房补贴项目管理由县住建局作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县住建局按相关规定兑现购房补贴。
2、资金管理情况。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购房补贴费用。按照预算资金及县政府批文到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报县财政局进行支付。因此资金管理规范,不存在专项经费用作其他项目支付的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县住建局制定了规范化管理制度,由县财政局通过县住建局兑现购房补贴,对兑现补贴不及时的进行局内通报整改。
三、项目实施效果
(一)预算执行完成度。2020年购房补贴项目预算执行完成度为100%。
(二)项目覆盖区域。该项目覆盖沐川县2.4530万平方米261户,通过兑现购房补贴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销售,得到了绝大数市民的赞扬。
(三)均衡性和公平性
1、资金分配均衡、结果公平;
2、资金分配时考虑的主要因素。按照申请购房补贴办证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兑现购房补贴。
(四)项目效益产出
社会经济效益,通过该项目实施促进了全县房地产健康发展及城市经济发展。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每年兑现购房补贴金额和户数少,购房补贴户投诉多。
(二)相关建议
建议每年增加兑现购房补贴的金额和户数。
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运营服务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有效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挪用商品房预售款带来的风险,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2017年开始,将凡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楼盘全部纳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范围,由沐川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开展。
2018年11月8日,经县政府批示同意(沐川县人民政府阅办文件批示单收文(2018)第1036号),每年6万元的运营服务费从2019年起列入县住保中心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一年一付。2020年列入预算6万元,2020 年实际支出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目标。有效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挪用商品房预售款带来的风险,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将2020年核发的6件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全部纳入预售资金监管范围,加上之前监管的项目,共有7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18个项目列入监管,2020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累计监管资金23887.4974万元。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申报内容是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县住建局在年初将该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安排2020年监管资金运营服务费 6万元。
2.资金到位。全额到位。
3. 资金使用。2020年实际支出6万元,年末无结转,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财务管理主要有《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等制度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开发商根据工程建设计划确定本项目预售资金提取节点,并按节点向住保中心提出用款申请。县住保中心收到用款申请后,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合同备案情况以及监管账户资金余额情况进行用款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发商持审批单到监管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二)项目管理情况。
沐川县住保中心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住保中心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预售资金的存入和提取进行管理。开发商根据工程节点提出预售监管资金使用申请,经县住保中心两级审核同意后予以支付。特殊情况支付需经县住建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对预售项目和预售资金均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二)项目效益情况。
促进了全县房地产健康发展及城市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了购房者合法权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对遏制挪用工程款、保障农民工工资、监管房地产销售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较大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城区路灯电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县政府2020年度安排县级财政预算资金250万元,专项用于路灯及亮化设施电费,2020年全年共支出 177.2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县城区所有市政路灯及亮化设施正常照明提供经费保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一是保障辖区范围内9040盏路灯亮灯率达到98%,光照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保障路灯日运行时间达到10.5小时,公共亮化设施日运行时间达到5小时。二是方便市民出行,保障夜间交通安全,美化亮化城市,市民满意度达到100%。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县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及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同时认真听取市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度城区路灯电费项目年初资金申报与实际批复手续及资料完备,过程未进行过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年初由县住建局编制路灯电费预算并报上级批准,资金计划完整全面,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度城区路灯电费项目安排县级财政预算资金250万元,专项用于城市路灯及亮化设施电费,全年共支出177.25万元,完成预算71%。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路灯电费管理办法进行财务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县住建局制定了规范化管理制度,由市政园林绿化所负责城区路灯亮化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一是成立机修班组对城区路灯亮化进行日常检修;二是成立巡查小组对全城区路灯亮化进行日常夜间巡查记录并及时上报路灯损坏情况由机修班组进行维护检修。三是在实际执行中,将日常检查记录、检查结果以档案形式留存,项目管理较规范。四是县住建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由局督查办采取不定期现场督查的形式对城区的路灯亮灯率进行督查,对维修不及时的进行局内通报整改。
通过市政巡查组日常巡查、机修班的及时维护检修以及主管部门督查办的监管,确保了全城区路灯亮化亮灯率不低于98%,光照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情况。2020年度城区路灯电费项目管理由县住建局作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城区管辖范围内所有路灯亮化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
2、资金管理情况。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电费。城区路灯电费项目(基金)属于每年城市维护费专项基金,路灯电费金额由电力公司每月底按实际用电量开具有效发票到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报县财政局进行支付。因此资金管理规范,不存在专项经费用作其他项目支付的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2020年城区路灯电费(基金)项目预算执行完成度为71%。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经济效益。一是通过项目实施为全城区提供夜间照明,保障了城区道路照明及公共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美化、亮化了城市,方便了市民夜间出行及夜间道路安全。二是城区路灯照明为城区商户经营提供了有利条件,促进了城市经济发展。
2、生态环境效益。沐川县城区照明整体光色较好,大部分采用LED光源,与城市道路整体统一协调,营造出舒适的光环境,夜间行车安全舒适。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路灯及亮化设施电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城区道路照明及公共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美化、亮化了城市,方便了市民夜间出行及夜间道路安全,项目基本达到既定目标,资金使用绩效较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城区部分支路照明和亮度偏低,行道树枝叶茂盛,遮挡了路灯照明。二是老城区部分路灯陈旧。
(二)相关建议
建议将老城区部分较为陈旧的路灯进行全面更换升级,提升我县城市整体形象。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