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四川省沐川县国有林场单位决算
2023年度
四川省沐川县国有林场 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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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30日
一、主要职责沐川县国有林场于2018年7月由原森林经营所与伐木场合并成立,归口于沐川县林业局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林场发展规划和规范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林场的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造林、育苗等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林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负责林区野生动植物及古、大、珍、稀树木等森林资源的调查保护和监督管理;承担相关林业项目建设工作;对依托国有林场资源建立起来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进行管理。
沐川县国有林场属于沐川县林业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内设3个股室(即管理办、办公室、综合股),6个森林管护站(即芹菜坪保护站、竹海管护站、凉风坳管护站、五马坪管护站、林坝子管护站、李家山管护站)。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86.0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2.72万元,下降9.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8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6.0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8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0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86.0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2.72万元,下降9.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年末结转结余减少为零,收支总计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72万元,下降9.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年末结转结余减少为零。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8万元,占12.3%;卫生健康支出18.86万元,占3.9%;住房保障支出44.24万元,占9.1%;农林水支出363.34万元,占74.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86.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02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预算10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100.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86万元,完成预算100.00%。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63.34万元,完成预算100.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4.24万元,完成预算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21万元,下降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87.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9万元,占12.1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管护巡查、护林防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21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6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巡查调研、项目实施接待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沐川县国有林场(沐川森林公园管理站、芹菜坪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沐川县国有林场(沐川森林公园管理站、芹菜坪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沐川县国有林场(沐川森林公园管理站、芹菜坪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护林防火巡查。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国有林场油茶保障性苗圃建设项目、芹菜坪自然保护区项目等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反映其他方面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养老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