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政协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沐川县政协办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沐川县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开展调研、视察、评议、提案督办,反映社情民意,编撰文史资料,为沐川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一)负责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传达、布置、组织实施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主席会议的决定、决议。
(三)负责委员视察、参观、调查、座谈、研讨等日常活动的服务以及专委会其他工作的服务。
(四)联系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
(五)负责县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和经费管理。
(六)提出委员会机构设置与人事安排的建议。
(七)组织委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协知识。
(八)负责政协地位、性质、作用和政协工作、政协委员的宣传报道。
(九)收集、整理和编辑出版文史资料。
(十)研究统一战线理论和人民政协理论、方针、政策。
(十一)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编制原则,政协办公室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为:沐川县政协办公室机关。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政协办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829.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829.0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2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29万元,项目支出49.8万元。较上年相比,部门收支增长17.23%,主要是:人员经费和会议费增加了。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协办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政协办公室等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政务运转工作任务目标。
2023年政协办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协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8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长聘人员养老保险相关支出。
(三)医疗保障费支出33.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63.3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协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政协办无出国出境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政协办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较上年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政协办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23年无购车计划,单位车辆保有量0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政协办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12.5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政协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底,政协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政协办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9.8万元,主要为政协全委会会议费、政协联络站工作经费、政务运转工作经费。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3)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是指政协召开的专门会议的支出;
(4)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项目支出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