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能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各厅(局)委下发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七)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八)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牵头做好各项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落实及协调,确保完成民生实事目标任务。
(九)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拟订全县金融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地方金融工作,防控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十一)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维修审核及监督管理,负责县级一般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和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核批工作。
(十二)负责“心连心”热线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编制原则,县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仅包括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889.6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889.63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8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13万元,项目支出366.5万元。与上年相比,部门收支增长53.21%,主要原因是2023年全县将集中报废一批公务用车,并需新购一批应急保障用车,故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1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0.60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2023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无出国出境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较上年减少,根据上年决算调减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166.50万元、运行维护费8.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194.12%,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新购9辆车,均为新能源轿车,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26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67.2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6.5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县政府办公室共有车辆19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66.50万元,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66.5万元,主要为政务运转工作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7. 政府采购预算表
8.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