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沐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沐川县应急管理局是沐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沐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有关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县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在沐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准入条件、行业标准,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与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十五)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负责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十六)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八)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九)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编制原则,沐川县应急管理局预算编制范围包括:沐川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单位沐川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沐川县防灾减灾中心、沐川县综合应急预警指挥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沐川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1642.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991.27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上年结转650.9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万元,项目支出990.17万元。较上年相比,部门收支增长66.63%,主要是:人员工资普调和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沐川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应急装备提升、应急演练、灾害救治、灾后重建救助、森林防灭火等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23年沐川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单位职工社保。
(二)卫生健康支出27.8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单位职工医保。
(三)城乡社区支出54.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社区公共安全。
(四)住房保障支出54.0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单位职工公积金。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41.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灾害救治、灾后重建救助、森林防灭火等相关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沐川县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沐川县应急管理局无出国出境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沐川县应急管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47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沐川县应急管理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沐川县应急管理局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40.7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沐川县应急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应急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沐川县应急管理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39.26万元,主主要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安全生产举报资金、森林防火工作、煤矿安监人员保障补助经费、聘请安全专家、煤矿瓦斯监控服务费、心连心系统网络服务运行费等。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指按规定收取、转入或通过当年财政安排,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项目支出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