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沐川县统计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察,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草拟全县统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统计政策、规划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负责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目标考核和全社会统计管理。
(二) 负责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以及社情民意调查。
(五)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乡镇、各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基层统计基础建设。
(六)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负责管理沐川县统计普查中心,负责县统计执法工作; |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八)负责全县统计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牵头构建全县统计信息化网络体系,组织制订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编制原则,沐川县统计局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沐川县统计局机关,局下属单位沐川县普查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统计局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418.8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418.86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1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29万元,项目支出212.57万元。较上年相比,部门收支增长46.96%,主要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增加8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统计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统计事业发展和经济普查等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23年统计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45万元,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6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6.8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统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统计局无出国出境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统计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统计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统计局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9.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1.95万元,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购买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统计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12.57万元,主要为住户调查项目经费、劳动力调查项目经费、名录库建设和维护费、粮食产量对地遥感抽样调查项目经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企业交通通讯费补助等项目。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信息事务: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十二)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十三)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除专项统计业务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7. 政府采购预算表
8.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