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沐川县信访局2024年
部门预算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沐川县信访局职能简介
沐川县信访局为沐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建议意见;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落实情况。根据领导同志意见,向同级有关部门、下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应急协调处理群众到市到省赴京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协调处理信访遗留问题和重要信访案件; 检查、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县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收集人民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对带全局性的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负责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依据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来访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负责我县群众进京、到省、市重大信访事项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的联络与处理;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沐川县信访局2024年重点工作
积极完成交办我县治重化积信访案件,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制度,本着厉行节约原则,符合规定使用财政资金。
群众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圆满完成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及办理满意率三率指标任务,保障部门正常政务运转,确保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沐川县信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沐川县信访局机关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以及住房保障支出。县信访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70.4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5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一名公务员的工资与其社会保障缴费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正常晋升工资增资部分。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信访局2024年收入预算270.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6万元,占0.9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8.03万元,占99.1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信访局2024年支出预算27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03万元,占68.04%;项目支出86.46万元,占31.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信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70.4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5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一名公务员的工资与其社会保障缴费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正常晋升工资增资部分。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0.4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6万元以及住房保障支出15.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信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8.0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2.1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一名公务员的基本工资与其社会保障缴费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正常晋升工资增资部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67万元,占83.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万元,占7.54%;卫生健康支出7.86万元,占2.93%以及住房保障支出15.28万元,占5.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85.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行政人员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84.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其他信访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4.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0.9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5.28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信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4.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3.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信访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万元。2024年县信访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县信访局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公务接待费差异较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万元,2024年年初开始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用于1辆租赁的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信访业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信访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县信访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县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5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15万元,下降8.49%。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减少非必要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县信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信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县信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84.0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6.0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48.0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 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 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五) 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其他信访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信访事务支出。
(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1-1.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1-2.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8.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