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沐川县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沐川县总工会职能简介。沐川县总工会为县委群团工作部门,挂沐川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牌子,负责全县工会组织建设、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扶困难职工,参与社会治理,提升职工道德和文化素质,团结组织职工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主力军作用。
(一)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二)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
(三)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
(四)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五)开展下岗职工再就业和为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
(六)开展女职工委员会工作,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
(七)完成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沐川县总工会2024年重点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和乐山市总工会助力“四个倍增计划”安排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各项工作。
1.重学习,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引导职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常态化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
2.夯基础,强组织功能。争取县委重视支持,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工会干部队伍结构,增加兼职副主席1名;指导推荐县域内“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建设,推行“重点建、行业建、兜底建”模式,发展新就业形态群体会员500人;用好“沐川工会”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工会工作动态。
3.优项目,强作用发挥。牵头继续做好东西部协作来料来样加工扶贫车间建设项目;认真落实“拼经济、搞建设、促发展”十八条措施,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常态化推进“四季送”等品牌工作;聚焦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积极开展就业、法律援助等服务。
4.建体系,强制度机制。坚持党建带工建,推动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推动建立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重点企业单独签订集体合同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劳动法律监督等工作机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沐川县总工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沐川县总工会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县总工会机关,下属单位沐川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沐川县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沐川县总工会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35.0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减少1人,人员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沐川县总工会2024年收入预算235.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25万元,占0.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84万元,占99.9%。
(二)支出预算情况
沐川县总工会2024年支出预算23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5万元,占75.40%;项目支出57.85万元,占24.6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沐川县总工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35.0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减少1人,人员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5.0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沐川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5.0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1.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减少1人,人员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42万元,占82.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7万元,占8.24%;卫生健康支出7.48万元,占3.18%;住房保障支出14.82万元,占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的工资、公用经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员交通补贴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75万元,主要用于:差旅、邮电、办公、接待、维修维护、劳务、印刷等政务运转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3.1万元,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帮扶经费、劳模津贴、职工活动经费、财政代扣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3.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的工资、公用经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9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0.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4.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沐川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7.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编外人员工资、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1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沐川县总工会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2024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县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拉练工作、交流学习接待事项减少。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公务来往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沐川县总工会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沐川县总工会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沐川县总工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6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27万元,下降12.64%。主要原因是机构人员减少,相应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沐川县总工会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沐川县总工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沐川县总工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57.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4.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53.1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本项必填,主要对本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中出现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等进行解释,以下为举例说明。如以下未尽列的科目,请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四)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1-1.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1-2.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8.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