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是沐川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建设管理股、养护应急股三个股室,下设四个片区养护站(城郊片区、大楠片区、黄丹片区、利店片区)。
1.严格执行国家公路、桥隧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上级安排的公路、桥隧建设项目,承担国省县乡道公路桥隧设施维护、公路绿化工作。
3.负责国省县乡道公路、桥隧养护和监控工作;承担国省县乡道交通流量、路况监测和调查,制定大、中、小修、预防性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公路桥隧管理养护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路桥隧管理养护统计及信息上报工作。
5.负责村级公路及桥梁管理养护的指导、考核工作,建立完善村级公路管养体系。
6.负责管养道路、桥隧应急抢险机械、物资、队伍的组织、储备、保管、调集工作,保障应急抢险之需,参与全县道路桥隧建设、养护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1.强党建,从严从实管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加强党纪教育学习,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为公路养护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一要加强职工教育管理,把基层基础夯的更“实”;二要把干部队伍建的更“强”;三要把党风政风抓的更“正”。2.优化干部职工队伍结构。通过及时增加招录人员计划,促进中心职工队伍年轻化。加强新招新引人才政策,加大思想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中心职工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力争5年内通过“补血”方式不断充实公路工作力量。3.加强日常养护,降低成本保障资金到位。按照“八清”行动要求,加强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一是降低国企新设养护公司税点和管理费,增加国省干线日常养护经费。二是养护补助资金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按时发放。三是完善养护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增设奖励项目,激励养护公司评先评优。四是积极争取上级奖补项目资金。4.抓民生,落实惠民举措。坚持把“群众的感受”作为衡量民生工作的标尺,强化“大众思维”,全面落实各项惠民举措,让辖区公路的发展更有“温度”,让群众的幸福更有“质感”。要攻坚克难继续做好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继续做好仁沐新高速沐川服务区与城区连接线工程、Y002舟杨路舟坝镇洋溪大桥至杨村乡月咡沱大桥幸福美丽乡村路工程以及上级下达的建设工程任务。5.强管理,有效维护路产路权。一是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完善资产使用记录卡片,将资产贴牌编号确认到每位职工,对符合报废规定的资产及时进行报废处置;二是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积极开展乐西高速沐川段借使用普通公路损坏修复工作,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三是建议开展公路用地确权工作,针对近年来屡发公路用地权属问题,为保障公路路产路权,从源头上减少路产被侵占破坏现象,争取各级部门支持,尽早开展公路用地确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编制原则,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属沐川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单位,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502.9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430.03万元增加72.9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道路养护经费31万元,增加了五指山隧道单位结转资金59.26万元等项目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1502.9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9.13万元,占7.9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2.85万元,占77.3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1万元,占14.7%。
(二)支出预算情况
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150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2.85万元,占77.37%;项目支出340.13万元,占22.6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83.8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70.16万元增加13.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道路养护经费31万元预算,减少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4万元等基本支出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2.8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75.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2.8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1164万元减少1.15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86万元,占10.82%;卫生健康支出63.49万元,占5.46%、交通运输支出875.68万元,占75.31%、住房保障支出97.82万元,占8.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7.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伤和失业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4.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8.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75.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97.8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2.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2.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09.8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2025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县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1.16万元增长1.84万元,增长158.62%。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接待费按2023年执行数预算,导致2024年预算数减少。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2.7万元下降0.7万元,下降25.93%。主要原因是降低开支,厉行节约。
单位现有生产抢险用车5辆,2024年报废公务用车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交通在建项目工程的建设、保障对所管养公路日常养护巡查、抢险救灾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190万元增加31万元,增加了16.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道路养护经费3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公路建设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均为生产抢险用车。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22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21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1-1.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1-2.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表4-1)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8.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