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沐川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行动方案(2021—2023年)和沐川县城市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沐川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行动方案(2021—2023年)》《沐川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沐川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年推进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和乐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乐府办发〔2021〕13号)精神,结合前期已开展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全面开展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短板强弱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能力和监督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稳步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和乡镇病灶管网排查整治,明显提升生活污水收集效能。到2023年底,力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5%以上。出水排放标准稳定达到一级A标。
三、工作内容
(一)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大乡镇“空白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力度,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加大向场镇近郊地区延伸辐射,加强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率。
(二)全力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问题排查和修复整治,因地制宜开展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有序实施乡镇排水老旧破损管网改造修复。
四、工作步骤
(一)科学调查摸底(2021年1月1日至4月30日)
组织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对乡镇场镇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现状、管网现状等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后续管理维护和问题整治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二)制定整治方案(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在前期污水处理设施调查摸底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整治方案,分轻重、分主次、分先后、分区域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同时做好整治工作资金保障。
(三)分步开展整治(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强化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前瞻性思考和全局性谋划,按照边排查边整治方式逐步推进整治工作。
1.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月30日前,完成茨竹、杨村、干剑场站修复运行,健全幼儿院及聚居点污水管网建设,底堡卫生院下游段排污沟建设,永福大桥桥下污水沟截流式接入,新凡厂外截流口修复,大楠临河污水支管接入,凤村学校污水支管接入,富和场站旁水毁道路修复,杨村乡医院段、老黄桷树段污水管道建设,舟坝、新街、黄丹噪音和臭味问题整改。8月31日前,完成黄丹临河侧污水主管建设,舟坝临河侧污水支管接入,茨竹300米主路污水主管延伸,箭板卫生院旁污水管网建设以及大桥两侧污水沟截流式接入,新街场站旁污水井维修,利店、黄丹在线监控安装,场站相关标识标牌完善。10月31日前,完成干剑桥下泵站建设、茨竹支路污水管网建设,利店大桥上下侧直排点接入,健全临山侧污水管网建设,高笋、原海云、茨竹出水口整治。同步做好支管接入点管网排查整治和雨污分流改造,按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的原则,及时修复、整治错接漏接支管。
2.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0日
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主管的进一步延伸,有条件的场镇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同步做好支管接入点管网排查整治,按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的原则,及时修复、整治错接漏接支管。
3.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0日
有条件的场镇因地制宜的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主管的进一步延伸。同步做好支管接入点管网排查整治,按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的原则,及时修复、整治错接漏接支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沐川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行动工作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考核等,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为副组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沐川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属地乡镇政府负责做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和考核工作,
(二)统筹政策支持。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将实施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争取政策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要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列入乡镇黄线保护范围,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加以落实。相关部门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通污水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通道。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要统筹用好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等各类专项资金,按年度安排好项目工程资金的预算和拨付,保障沐川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切实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牵头,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污水偷排漏排、污泥乱倒等问题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提高科学监管水平。
沐川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年推进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和乐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乐府办发〔2021〕13号)精神,结合前期已开展的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全面开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短板强弱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能力和监督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稳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和县城病灶管网排查整治,明显提升生活污水收集效能。到2023年底,力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平均达100毫克每升,出水排放标准稳定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三、工作内容
(一)加快推进县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加大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城市“空白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力度。二是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加大向近郊地区延伸辐射。三是加强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率。
(二)全力推进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是健全污水管网定期排查检测制度,深入开展污水管网排查检测,完善污水管网信息系统。二是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实施城市生活污水管网系统化整治,因地制宜开展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有序实施城市排水老旧破损管网改造修复,加强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
四、工作步骤
(一)科学调查摸底(2021年1月1日至4月30日)
组织沐川派普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有资质的排查检查机构对城区范围内的县城污水处理设施现状、老旧小区管网现状和错接、漏接、乱接等病灶管网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善污水管网信息系统,为后续管理维护和问题整治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二)制定整治方案(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在前期污水处理设施调查摸底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整治方案,分轻重、分主次、分先后、分区域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同时做好整治工作资金保障。
(三)分步开展整治(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强化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前瞻性思考和全局性谋划,按照边排查边整治方式逐步推进整治工作。其中:公共区域主管及支管部分根据损坏程度按轻重缓急分三年逐步实施完成,老旧小区管网改造根据年度工程改造计划分五年逐步实施完成。
1.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8月31日前,完成沐溪河3号闸至和友桥段、沐卷河3号闸至金王寺段、沐溪河3号闸至污水处理厂、虎溪河金星工业园区段污水主管排查整治;完成晨光丽景、柳堤花城、交警大队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完成建和工业园区、富民饭店至交警大队、世纪锦城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河边段管网、沐卷河金王寺上游污水管网建设。12月30日前,完成县委党校至通灵桥段污水管网改造、原打靶场区域污水管网延伸建设;完成2021年度6个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同步做好支管接入点管网排查整治和雨污分流改造,按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的原则,及时修复、整治错接漏接支管。
2.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0日
完成三角岛至吉泰隆段污水管网改造、林家岩山脚农房污水管网改造、水映长滩至三角岛段雨污分流改造、石桥片区污水管网改造等;完成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小区的管网改造。同步做好支管接入点管网排查整治和雨污分流改造,按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的原则,及时修复、整治错接漏接支管。
3.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0日
完成金星工业园区、竹林巷区域、马鞍巷区域、老虎槽区域、原沐溪镇政府等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完成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小区的管网改造。(注: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将结合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计划安排于2025年底前实施完成)。同步做好支管接入点管网排查整治和雨污分流改造,按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的原则,及时修复、整治错接漏接支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沐川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行动工作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考核等,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为副组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沐川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统筹政策支持。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将实施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争取政策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要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列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加以落实。相关部门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通污水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通道。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要统筹用好城市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改造、水环境治理等各类专项资金,按年度安排好项目工程资金的预算和拨付,保障沐川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切实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牵头,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污水偷排漏排、污泥乱倒等问题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提高科学监管水平。